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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百零三章 老规矩,比试判输赢

  第四百零三章 老规矩,比试判输赢 (第2/2页)
  
  郭业也感觉到了萧廷的敌意,不过他没有理会萧廷的心胸狭隘若斯,小肚鸡肠到这种地步。
  
  而是静静地想着萧廷口中要比试的东西——击鞠。
  
  击鞠,正如卢敬宗所言,乃是一项强身健体的运动。放在后世,它有它的专门名称,叫做马球。
  
  这是一项难度颇大,运动量巨大的运动,简而言之,就是骑在马背上用长柄球槌拍击木球的运动。
  
  击鞠,即马球,据考究在汉末就存在过,三国时期曹操家的大才子曹植就曾作诗盛赞过击鞠,诗曰:“连骑击鞠壤,巧捷推万端”。
  
  不过击鞠盛行却是在唐宋元三代,特别是唐代,更是风靡于官宦世家贵族圈中。
  
  前文曾经提过,汝州刺史赵飞轩给女儿赵月制作过一个简易的鞠球。
  
  蹴鞠,在唐代跟击鞠一样,都是比较流行的运动。
  
  只不过蹴鞠是用脚来踢,类似于后世的足球。
  
  而击鞠,则是骑在马背上用,用长柄球杖来击打。这长柄球杖俗称为毬杖,长约数尺,端如偃月,有点类似于后世的冰球杆。
  
  两者都是唐代比较盛行的户外运动,除了一个是用脚踢,一个是骑在马背用毬杖击打之外。
  
  还有一个最重要的区别,蹴鞠属于全民运动,因为他成本低廉,一只鞠球足矣。
  
  而击鞠多为贵族圈里的运动,因为它成本极其大,仅仅用来骑乘的马匹就不是普通人家所能拥有的。
  
  ...
  
  ...
  
  郭业没想到萧廷竟然会提出比试马球,不对,在唐代应该成击鞠。
  
  这不是舍本逐末吗?不用擅长的诗文歌赋书法画画,而想着用击鞠这种户外运动来跟这群纨绔子弟来比试。
  
  论户外运动,书呆子哪里是专门吃喝玩乐的纨绔子弟之对手啊。
  
  以己之短,攻敌之长,这萧廷在郭业看来,智商绝对跟他的家世不成正比啊。
  
  待得他想完,再抬头寻找萧廷的身影之时,这厮竟然已经领着太学班的学子们意气风发地离去。
  
  看着这厮离去的背影,郭业不由叹道,这厮指不定也是个坑爹货。
  
  “唉……”
  
  一声长吁将郭业的视线拉回到了身边,这声长叹乃是身边的魏叔玉所叹。
  
  再看魏叔玉身边这些人,程怀义,杜荷,房遗爱,一个个都苦巴巴着脸,蔫了吧唧耷拉着脑袋,个个提不起精神来。
  
  哪里还有刚才斗志高昂咒骂萧廷的模样。
  
  再看带头大哥长孙羽默,这小子虽然没有一脸颓废,但却是满脸愤慨之色,望着早已远去的萧廷方向,牙齿咬得咯吱作响,不时呢喃咒骂:“无耻,真他妈的小人一个!”
  
  怎么回事?
  
  这下可把郭业给闹糊涂了。
  
  萧廷不用诗文歌赋来比试,反而糊涂地选择击鞠,他们书学班不应该高兴才是吗?
  
  难道这些纨绔子弟不懂击鞠不成?
  
  这不科学啊!
  
  一个个都是官宦子弟,世家公子,说自己不会击鞠,说出去谁信啊?
  
  随即,他用胳膊肘撞了下身边的魏叔玉,轻声问道:“怎么?莫非萧廷这帮太学学子,擅长击鞠,远胜于你们?”
  
  魏叔玉听闻,一脸鄙夷地啐道:“呸,论击鞠,萧廷算个毛啊!让他骑马,咱骑驴,照样赢他千百回。”
  
  这么一说,郭业更糊涂了,不解问道:“那既然击鞠赢定了他们,那怎么一个个还如此意兴阑珊,好像提不起兴致来?”
  
  魏叔玉听罢,又是一脸苦逼地摇头道:“唉,兄弟,你出来国子监,你是不懂里头的道道儿。萧廷要比试击鞠,那是因为他有必胜的把握,最最关键是,他有他的倚仗哟!”
  
  尼玛的,郭业真心被绕糊涂了!
  
  这边都说骑着毛驴都能赢萧廷等太学班学子,这边又说萧廷有必胜的把握,有他的依仗。
  
  没辙儿,郭业在好奇心地驱使下,只得打破砂锅问到底了:
  
  “倚仗?萧廷有何倚仗?莫非他比赛之时能够大变身,还能变出个三头六臂,超级赛亚人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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