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一十四章 今日方知我是我 (第1/2页)
由奢入俭难,由俭入奢易。
这条道理真的是亘古不变。
总的来说,小兰也就刚开始不习惯,过了两天后,她就已经心安理得的开始享受柯南的服务。
甚至她都计划把自己的一身厨艺,完完全全的传授给柯南。
这样她就连饭都可以不用做。
就能提前体验到每天混吃混喝等死是什么感觉。暮哥和大叔那幅咸鱼样,她也想感受下。
可惜的是,其他事情柯南都能同意。但就做饭这件事,他光速拒绝,头摇的和拨浪鼓一样。
小兰一提,他就开始四肢冰凉,浑身不停的发抖。
开玩笑,他现在这么努力,不就是为了不再被送到北暮家。
这要是北暮知道他会做饭了,绝对会坚定把他掳走的信念。
过去唯一的美好之处在于,它已经彻彻底底的过去了。
不过是快乐还是痛苦,它都一视同仁的过去了。
那段时间的血与泪,他没有选择的权利,但是现在的生活,他是能做出改变的。
说的难听点,他现在做出的努力,不是为了生活,而仅仅只是为了活着,有尊严的活着。
见事不可为,小兰也只好放弃了这个诱人的想法。
现在的柯南已经很好了,做人不能太贪心。
“柯南,我上学去了。”
“路上小心。”
以前是柯南上学,小兰洗碗。现在是小兰上学,柯南洗碗。
角色的转换真的无比的自然,自然到好像一开始就应该是这样。
柯南日记:二月XX号,天气晴,一日无事。唯一让我有些在意的就是,这几天早上,叔叔没有像往常一样,吃完饭就瘫在沙方上,而是背靠着办公椅,手撑着下巴,静静看着窗外。
虽然看不见他脸上的表情,但是我能感觉到,那是悲伤的表情。
看来叔叔社团旅游期间,一定发生了某些事情,一些不愿放下,不愿触及的事情。
......
吃着吃着,北暮突然放下筷子,扭头环顾四周,不知在搜寻什么。然后他对着前方的空气缓缓伸出手,再缓缓握住。
不出意外,他握了个寂寞。
一声长叹。
唉。
“你搞什么?吃个饭唉声叹气的,嫌我做的不好吃就直说。”
明美再也无法忍受,出言呛到。
这两天来,他一直是个这亚子,看着就让人冒火。
“柯南不在,这饭仿佛都没了滋味。”
“那你别吃了。”,明美直接抽走了北暮面前的盘子。
柯南,柯南,柯南!
你那么想念他,去和他过去啊!
她也太难了,前有狼后有虎的。
不光要和女人抢男人,现在男人都要来和她抢男人了嘛!
心态崩了。
彻彻底底崩了。
唉,这下好了,饭都没得吃,人生太艰难了。
这一刻,北暮停止了思考。
叮铃铃~
丂,这谁呀,就不能让他悲伤一会,烦不烦。
“明美,接下电话。求你了。”
他实在是懒的动弹。
明美擦干手,从厨房走到客厅,“这里是北暮家,嗯,好的,我会转告他的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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