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九十七章 别扭伴着温馨 (第1/2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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风小琳看向容墨风,见容墨风一脸阴森的瞪着他,他的脑海中快浮现那三大护法和鹰王惨死的景象。只觉头皮麻,后背凉,心知惹了这家伙后果将不堪设想!他下意识的停下了给水媚披衣的动作。
容墨风这才收回目光,开口道:“这个地方很怪,待久了会消磨掉人的法力,我们是应该尽快上去。”说着拉开自己的衣襟,温和的看向水媚:“媚儿,走,我们这就上路。”
有温暖的怀抱当然比披衣服强多了,水媚高兴的化为小狐狸,被容墨风揣进怀里。风小琳则尴尬的又将衣服穿上,黯然神伤的跟在容墨风身后。
山洞里的那些妖精,亲眼看到了鹰王惨死在容墨风的手里,一个个都被吓破了胆,所以他们早就逃之夭夭了。一路上,没有遇到一个妖精的阻拦。
山洞外黑的伸手不见五指,而且外面比洞中冷多了。风小琳一出洞,不禁打了个哆嗦。
容墨风回头瞅了他一眼,感觉带着这么个灯泡有些碍眼,影响他和水媚进一步展感情!比如刚才,竟然在自己面前很没眼色的为水媚披衣服,容墨风便坏坏的说道:“风兄弟,这里的大王死了,不如把你留下来当大王吧!”
“不不不,我不要做大王,我要跟你们回去。”风小琳一听容墨风要把自己扔在这穷山恶水之中,他紧张的直晃脑袋,因为他深知以他的法力若不靠容墨风,累死他,他都飞不上去。
容墨风没有说话,而其直接祭起五行扇,飞身跳了上去。
水媚怕容墨风真将风小琳丢下,急忙替风小琳说情:“墨风大哥,他一直在帮我们,别把他丢下。”
容墨风淡淡的说:“他不是帮我们,他是一直在帮你。”
风小琳见容墨风真的不想带他走,他的心中更加慌恐,明白容墨风八成是因为刚才的事情生气了,于是赶紧亡羊补牢:“容大哥,我错了!以后不该说的话不说,不该做的事不做,我家里还有老娘需要奉养,千万不要把我扔在这里啊!”
容墨风心头好笑,知道风小琳不是自己的对手,他也不过是吓唬风小琳一下,让风小琳以后乖一点而已。于是伸出左手:“你这小子还没傻透,上来吧!”
风小琳如蒙大赦,化身为一道黄光飞向容墨风的手腕。容墨风念动咒语,五行扇如流火一般,向上冲去。
不复渊中的妖精们,从各自的洞府中探出脑袋,望着一道金光冲向苍穹,都纷纷长处了一口气,庆幸这瘟神可算走了。
当初他们下来的那个洞口,机关早已经被关上了。容墨风他们不能从那里上去,最后在深渊北侧最顶端的山头上,踏上了6地。
已经是三更天了,在漆黑的夜色中,抬头便可望到不远处的峰顶。
风小琳惊喜的指着峰顶处,映亮了半边天的淡绿色光芒,叫道:“看那绿光!血灵参应该就在那里,真没想到我们这样就到峰顶了。”
水媚也探出头来,果然见不远处的山峰上,绿光闪现。不过,考虑到今日天色已晚,而且容墨风刚才和鹰王斗法,又带他们飞出不复渊,消耗了很多法力。况且,四大护法之中,还有一个没消灭呢!那个护法一定守护在血灵参附近,此时去盗,人家以逸待劳,并不是明智之举。
想到这,水媚开口说道:“墨风大哥,咱先找个地方休息吧,明天白天看看地形,再盗血灵也不迟。”
“以后别叫我墨风大哥,听着不习惯,你直接叫我墨风好了。”
“哦”水媚讷讷的应着,心里却好笑,让自己这么亲切的唤他的名字,是想跟自己拉近距离吧!不过属实是墨风叫着顺嘴,听着顺耳。
见她乖,容墨风也听从了她的建议,寻了一处环境优美的地方,在一棵大松树下盘膝坐好。
水媚冰凉的身子早就被容墨风捂过来了,此时感觉暖暖的非常舒适。
而容墨风怀中揣着那样一个活物,一开始是不习惯的,现在倒没有那种感觉了,反倒觉得将水媚放在辛苦,这样保护着她,互相取暖,其实是一件很幸福的事。
水媚在容墨风的衣服里待久了会被闷的上不来气,她探出头来,未说话之前,先吸了两口凉气,这样灼热的舌头会舒服一些,然后奇怪的问:“对了,你们是怎么找到我的?”
风小琳件容墨风在闭目养神,估计他回水媚个话,应该不会犯大毛病,于是接话道:“我们下到不复渊中天不久就黑了,我们当时找了一晚上没找到你,用通心咒叫你,你也没回应,直到二天晚上,容大哥听那些小妖们议论,说不知从哪儿冒出个天仙般的美人,晚上大王要和她成亲,我和容大哥这才赶了过去。”
原来如此,水媚郁闷道:“其实我也用通心咒唤你们了,可是不复渊很奇怪,居然联系不到你们。”
风小琳的语气如释重负:“好在水姑娘平安脱险了!否则你若有个三长两短,那我就不活了”风小琳说的是肺腑之言,可是话一出口,他又大惊!自己怎么一跟水媚说话,这爱慕之情就总是情不自禁的流露呢!他又吐了吐舌头,貌似容墨风没说过这样的话吧!看来真是言多必失,他忙乖乖的闭了嘴。
容墨风这两天折腾的也累了,懒得与他计较,伸手摸了摸水媚的头:“媚儿好好睡觉吧!明天我们就去夺血灵参。”
水媚变回小狐狸的时候比较喜欢被他摸头,同时也理解了,为什么一般的小动物都喜欢被摸,因为被摸心理上会受到莫大的安慰,感觉真的很舒服。
“嗯,墨风晚安。”水媚欢快的应着,然后又缩回他的衣襟里。
清晨的阳光穿过树木的缝隙洒到了树林里。天晴无风,偶有被秋风吹花了脸的树叶,从枝头打着旋儿的飘落,使得秋日的林间风光,格外灿烂。
袅袅炊烟在林间升起,直升出树林,渐渐消散不知所踪。沁凉的空气里弥漫这阵阵肉香,问上一口都让人垂涎欲滴。这一切,都是树林内,正坐在火堆旁边烤肉的容墨风所制造。
原来,容墨风和水媚这两天基本就没怎么吃东西,俩个人醒来都饥肠辘辘,犹其是水媚,饿的都不爱说话了。容墨风这才捉了一只山鸡,以供果腹。其实,他同时看到了兔子和山鸡,考虑到水媚爱吃鸡,所以才放过了那只兔子,抓了那只山鸡。
水媚在容墨风的怀中探出头来,眼巴巴的看着容墨风烤鸡。那山鸡挺肥的,被火一烤滋滋冒油,油滴到火炭中,“滋啦”一声腾起一股白烟,野炊的气疯相当浓烈。
闻着那浓郁的肉香,水媚不停的吞着口水,期待那鸡肉能够快些熟。
这可是真正的野味啊!要比家鸡好吃很多。自从容墨风开始烤鸡,水媚那水汪汪明亮的大眼睛,就从没离开过那只山鸡。容墨风感觉到了水媚的焦急,脸上浮现出微笑,时不时用手摸摸她的头,以示安慰。
在水媚心焦的期盼之中,那只山鸡终于被烤好了。容墨风用嘴吹了吹那已经熟透了的,香喷喷的山鸡,低头唤道:“媚儿出来吧,开饭了。”
“哎!”水媚脆生生的应着,欢欢喜喜的从容墨风的衣襟里跳到了地上,化为人形,笑眯眯的坐在那里等着吃鸡。
容墨风吹了吹那刚烤熟的还烫手的烤鸡,用力掰下一个鸡腿递到水媚面前:“闻闻,香不香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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